一、广告合规概述
(一)基本概念
.什么是“广告”
()广告的基本定义
什么样的内容及形式才属于“广告”,需要参照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对“广告”的基本定义:
?《广告法》第二条第一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活动,适用本法。
?《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一款:本办法所称互联网广告,是指通过网站、网页、互联网应用程序等互联网媒介,以文字、图片、音频、视频或者其他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
根据上述规定,我国法律法规层面认定“广告”的关键特征在于:出于“推销”目的,对经营者自身以及其产品或服务进行“介绍”。如果经营者发布的推广信息符合该特征,则不论其是通过何种形式发布,不论其直接或间接向消费者传达,其均构成法律规范层面上的“广告”。
本文除了对发布广告的通用合规要求进行说明外,还将重点探讨的医药、医疗广告指的《广告法》领域重点监管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以及保健食品的广告合规要求。
(2)新型的广告情形
传统意义上的广告,主要包括电视广告、报纸广告等,国务院年发布的《广告管理条例》第二条对当时常见的广告形式进行了列举[]。而随着科技发展与商业模式的多样化,我们生活中可以看到各类非典型的医药医疗广告情形开始出现。
?软文
软文,是一种以间接营销为目的的新媒体文本推送,为了达成商业目的,通过诸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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