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主的国家里,法律就是国王——马克思
第32届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圆满结束。
值此期间,我国体育健儿取得了88枚奖牌的好成绩!
在观赏高水平体育赛事的同时
我们也注意到奥运会与知识产权的关系可谓是源远流长。
“奥运会的成功举办有两个不可或缺的条件,一是举办国全体人民的支持,另一个就是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充分有效保护。”——国际奥委会前主席萨马兰奇
本文就让我们来聊聊奥运会中知识产权的那些事。
奥运会的知识产权保护范围
《奥林匹克宪章》第7.4章规定:奥林匹克标志、会旗、口号、会歌、标识(包括但不限于“奥林匹克运动会”和“奥林匹亚运动会”)、设计、会徽、火焰、火炬,根据奥林匹克宪章第8—14条规定,可以统称或单独归为“奥林匹克知识产权”。
所有或任一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以及使用这些产权的权利,属于国际奥委会专有,包括但不限于用于任何营利、商业或广告目的。国际奥委会可根据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规定的条款许可全部或部分权利。
图片来源:《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手册奥运会的知识产权分类
第一类国际奥委会专有的知识产权
包括:奥林匹克五环图案标志、奥林匹克旗、奥林匹克格言、奥林匹克徽记、奥林匹克会歌。
第二类奥委会组织委员会所属的知识产权
本类为奥运会组委会继承申办、筹建以及举办奥运会过程中形成的知识产权,闭幕后(举办当年的12月31日以后)这些权利归国际奥委会所有。
也就是说根据《奥林匹克宪章》的规定和奥运会主办城市合同的约定,与奥运会有关的相关标志的所有权人是国际奥委会。国际奥委会同意每届奥运会的组委会在筹办和举办当届奥运会的一段时间内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在该国奥委会的辖区内取得一定的知识产权。
奥委会组织委员会所属的知识产权包括:奥运会申办委员会的标志,奥运组委会的奥林匹克徽记,奥运会徽记,奥运会旗帜,奥运会的口号,奥运会吉祥物,“城市+年份”的奥运会标识,奥林匹克火炬、徽章、奖牌和纪念章等设计及与之有关的任何铸模,奥运会证书,各种奥林匹克出版物、音乐作品、图像作品,与奥运有关的各种数据库和统计数据等。「譬如,在东京奥运会期间,根据奥运会主办城市合同和系列申办承诺,在奥运会筹办、举办期间,上述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由东京奥组委在日本境内进行保护。」
第三类各国奥委会拥有的知识产权
本类为国家奥委会的产权,包括国家奥委会的名称和徽记。在使用这类产权时,必须符合国际奥委会的有关规定。
如此次,东京奥运会和残奥会组委会对主要受知识产权保护的内容作了例举。具体见下图:
图片来源:《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手册以上三类知识产权包括了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是以规定和合同形式确定的,无论国家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如何规定,都必须遵守。它们主要依据《奥林匹克宪章》和《主办城市合同》来行使,还须由国际奥委会授权,具有无限期性和强制性和许可使用性。
例如:
日本商标法对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的保护均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对于注册商标,日本商标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和第三十六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会被认为是侵权行为,权利人可以主张禁令、赔偿等。
早在奥运会开始之前,东京奥组委就将东京奥运会会徽、主办城市+年份、吉祥物、体育图标和口号都进行了商标注册,并且是45类全类布局。
东京奥组委通过商标注册的方式获得保护,侵权严重涉嫌犯罪的,还可处以10年以下有期徒刑和最高万日元的罚金。
第四类组织和个人通过合法渠道取得的奥运会相关知识产权
本类为组织或个人通过合法渠道取得与奥运会密切相关的产权。主要包括:奥运会电视转播权节目;授权使用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商品;与奥运会密切相关的作品;与奥运会密切相关的专利产品和专利技术等。
本类知识产权主要依据各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进行保护。
在此我们着重聊聊作为“香饽饽”的奥运会转播权
奥运会转播权,是奥运会一个巨大的“吸金项目”。
据新闻报道,温哥华冬奥会和伦敦奥运会电视转播权打包销售,总收益高达39亿美元。
说起奥运会转播权要从年说起,过程稍长。
年,国际奥委会将奥运会电视版权列为《奥林匹克宪章》的第49条。明确指出,奥运会转播具有娱乐性,作为转播权的惟一拥有者,国际奥委会可以授权承办国组委会负责销售,并与对方分成收入。
现在,奥运转播商一般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获得,被授权媒体享受区域内独家转播权,可以再进行二次分销。
我国广电总局在年颁布《关于改进体育比赛广播电视报道和转播工作的通知》,重大的国际体育比赛,包括奥运会、亚运会和世界杯足球赛(包括预选赛),在我国境内的电视转播权统一由中央电视台(现为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负责谈判与购买。也就是说我国奥运会的转播权属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其他媒体平台的版权均来自于央视分销。
换言之,国内的互联网平台若想获得奥运会转播权,需要与负责版权管理和对外授权的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总经理室签署协议。
今年7月20日,央视总台就发布了《关于第32届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版权保护的声明》。
图片来源: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声明中表示央视总台具有年东京奥运会在中国大陆地区(含澳门)的独家全媒体及分授权权利。中国移动咪咕、腾讯、快手获得总台授权,其他任何机构均未获授权传播年东京奥运会。
图片来源:国家版权局本届东京奥运会获得转播权的网络服务商名单。
详细的说:
未经通过总台总经理室书面许可,任何机构或个人均不得在中国大陆地区(含澳门)通过电视、广播、互联网、移动通讯网、IPTV、互联网电视、移动媒体电视、各类应用软件及其他任何音视频转播技术或平台以直播、延迟播出、点播、轮播、回看、下载或剧场院线播放、公共场所播放及其他任何方式使用本届奥运会的音视频节目内容、广播电视信号或任何相关素材,包括从事其他利用、搭借年东京奥运会的行为也不被允许。
图片来源:微博腾讯体育一旦侵权,根据现行《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等规定,侵权人除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外,如果被认定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还将承担行政责任,包括由版权执法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无害化销毁处理侵权复制品以及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能会并处违法经营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违法经营额难以计算或者不足五万元的,可能会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构成犯罪,还将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来自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和多家中国媒体公司的超高清转播车
知识产权,也是知识“产钱”
和现在各国争相承办的状态不同。
年洛杉矶奥运会之前,奥运会一直遵守着非商业化的原则(不挣钱有时还亏钱),虽然也会涉及到一些奥运相关的授权,但程度很低。
尤其是年蒙特利尔奥运会以及年莫斯科奥运会的巨额亏损,更让承办奥运会变成了一件“苦差事”,各国都不愿意承担奥运会的巨大花销,奥运会的承办也由此变得无人问津。
但是年洛杉矶奥运会让这一切发生了转机。
当时的奥委会主席萨马兰奇启动奥运会的商业化改革,开始出售电视转播权。开创了奥林匹克运动与商业接轨(赚钱)的先河。
此后,国际奥委会及各主办国纷纷出台了以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专有权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为核心的相关法规,目的是对奥运会重要核心价值之一的奥林匹克知识产权进行规制。
通过对奥运知识产权许可权的充分运用,年洛杉矶奥运会不仅筹集到了足够的经费,而且还创造了2.25亿美元的盈利,开创了奥运会历史上最成功的一次商业运作,为国际奥委会运用知识产权、推动奥林匹克运动在全球的发展提供了良好范例。
目前,电视版权转播权费在国际奥委会的收入中占比达到七成以上。
年悉尼通过立法保护知识产权,授权许可奥林匹克知识产权获得的费用高达万美元。
《奥林匹克宪章》以及主办国的协议当中都包含有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内容,主办国及其司法机构协助国际奥委会处理侵犯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能力也成为选取申办城市的重要标准。由此可见,奥运会知识产权保护对于确保奥运会的继续举办和创收都至关重要。
这些知识“产钱”又会拿来做什么?
国际奥委会通过销售转播权、控制和限制奥运会商业化以及寻求奥运营销合作伙伴的支持,运用知识产权所产生的收入会在整个奥林匹克运动体系中重新分配给运动员、组委会、国家奥委会、国际体育联合会和其他体育组织。
这些知识产权产生的资金还为新兴国家中的体育提供支持,并确保世界上尽量多的人体验奥运会。
参考文献:
张亚辉.奥运会电视转播权营销策略探析[J].新闻爱好者,(08):45-46.
东京奥运会上的知识产权保护.中国知识产权报,.
知识产权,让奥运圣火更燃.中国知识产权报,.
-END-
作者:馥馥
法先生为权利人及律师提供
全流程、标准化、智能化的法律服务
科技驱动权益保护
智能提升法律效率
转载请注明:http://www.0431gb208.com/sjszyzl/52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