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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新时代街道工作的意见全文来了

来源:网络广告 时间:202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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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是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的基础,是巩固基层政权、落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依托,是联系和服务群众的纽带,在超大城市基层治理体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中枢作用。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北京正处于向高质量发展的深刻转型阶段,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呈现新变化新特点,城市基层治理面临一系列新情况新挑战。为加强和改进街道工作,构建具有首都特色的超大城市治理体系,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以强化基层治理,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目标,以加强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为根本,以深化“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改革为重点,以增强街道统筹协调能力为抓手,做强街道、做优社区,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为推进首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夯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建引领。以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创新,强化街道社区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领导地位,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服务群众的战斗堡垒作用,夯实党的执政基础。

坚持赋权下沉增效。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推动重心下移、权力下放、力量下沉,形成到一线解决问题的工作导向,实现责权统一、上下联动,切实发挥街道在城市治理中的基础作用。

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围绕增强便利性、宜居性、多样性、公正性、安全性,推动为民办事常态化、机制化,把解决群众身边问题的实效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打通服务群众、抓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坚持共建共治共享。转变治理理念,创新治理模式,从政府自上而下单向治理向多元主体协商共治转变,加强社会协同,扩大公众参与,促进社区自治,强化法治保障,激发基层治理活力。

(三)工作目标。立足基层服务管理,着力从街道、街区、社区三个层面做强做实街道工作,统筹推进街道改革、街区更新、社区治理,实现党对基层治理的领导全面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系更加完善;街道统筹能力显著提升,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基本确立;城市环境质量和生活品质显著提升,精准高效服务群众的响应机制更加健全;精治共治法治水平显著提升,多元共治的城市治理格局逐步形成,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建设道德风尚优良、人文特色鲜明的文明街道,多元主体积极参与、创业创新生态良好的活力街道,人居环境一流、生活舒适便利的宜居街道,社会和谐稳定、群众安全感高的平安街道,努力把街道社区打造成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幸福家园。

二、主要任务

(一)提高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水平,加强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

1.强化街道社区党组织政治功能。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完善街道党工委对地区治理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优化决策程序,涉及基层治理的重大事项、重点工作、重要问题由街道党工委讨论决定,全面提升街道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的领导能力。加强街道社区党组织对地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街道党工委可吸纳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兼职党工委委员,推进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一肩挑”,推动将党的领导写入各类组织章程,注重把基层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明确为各类组织的负责人,把党的主张转化为各类组织和群众的自觉行动,确保基层工作体现党的意志,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有效贯彻落实。

2.健全完善城市基层党建体系。以区域化党建为重点,构建市、区、街道、社区党组织四级上下贯通,社区党建、单位党建、行业党建多方联动,基层党组织覆盖广泛、组织有力的基层党建工作体系。做实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推动区、街道党员领导干部担任下一级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主任,建立联络员制度,深化推进“三项清单”“四个双向”(“三项清单”是需求清单、资源清单、项目清单,“四个双向”是属地和驻区单位双向需求征集、双向提供服务、双向沟通反馈、双向考核评价),推动各级各类党组织到一线解决问题、到基层服务群众。完善街道社区党建、单位党建、行业党建横向联动体系,扩大非公企业、商务楼宇、商圈园区、网络媒体等新兴领域党建覆盖,实现组织共建、资源共享、机制衔接、功能优化。深化党建带群建促社建的开放联动体系,建立健全党委统筹、组织联建、工作联动、队伍联合、服务联办、保障联享、责任联查的工作机制,引领群众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

3.深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适应基层治理新特点和新规律,探索党建引领新路径,推动党建和基层治理深度融合。深化“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工作并向社区延伸,完善基层治理的应急机制、服务群众的响应机制和打通抓落实“最后一公里”的工作机制,努力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优势。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制定组织建设、党员管理、治理结构、服务群众和工作职责等基本规范,推动基层党组织在服务中更好地发挥领导作用。健全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自治、民主协商、群团带动、社会参与等机制,推动各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双报到”制度化、常态化,健全党员干部走访联系群众、企业制度,总结推广“周末大扫除”等经验做法,引领各类组织做好服务群众工作,并在服务中凸显党组织的领导地位。积极推进“回天有我”社会服务活动,探索大型社区各方参与、居民共治的有效路径。

(二)推进城市治理重心下移,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

4.明确街道职能定位。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党委、政府的授权,代表区委区政府对辖区党的建设、公共服务、城市管理、社会治理等行使综合管理职能,全面负责辖区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的统筹协调。

加强街道能力建设,切实提升统筹协调能力、服务能力、管理能力和动员能力。提升统筹协调能力,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领导作用,创新党建工作内容和方式,形成以街道为指挥平台、专业部门高效履责的工作合力。提升服务能力,完善配套服务设施,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发挥街道直接面对居民、联系群众广泛、回应诉求快速的优势,解决好群众身边问题,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便利度;同时主动对接辖区企业、“两新”组织、商务楼宇等,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创业创新活力。提升管理能力,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决策议事协调机制,统筹推进街区更新、社会秩序规范、综合执法改革等工作,构建城市精细化管理体系。提升动员能力,扩大基层民主,广泛动员居民群众,调动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组织的积极性,整合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基层治理工作。

5.深化街道机构综合设置改革。坚持精简、效能、便民的原则,整合相近职能,按照综合化、扁平化方向,街道一般设置党群工作、民生保障、城市管理、平安建设、社区建设、综合保障等6个内设机构和1个街道综合执法队。编制规模较小的街道可进一步综合设置。内设机构负责人可由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副职兼任。突出街道面向群众的特点,按照服务功能综合设置窗口类、平台类、活动类街道所属事业单位。下派街道干部担任社区专员,加强基层工作力量。同步优化整合区级职能部门内设机构设置,围绕街道机构改革完善运行机制,推进面向基层的政务服务流程再造,确保工作顺畅高效有序。

6.切实向街道放权赋权。按照重心下移、条专块统、责权一致的原则,优化街道职责事项清单,推动区级职能部门向街道下放职权,重点下放给街道“六权”:辖区设施规划编制、建设和验收参与权,全市性、全区性涉及本街道辖区范围内重大事项和重大决策的建议权,职能部门综合执法指挥调度权,职能部门派出机构工作情况考核评价和人事任免建议权,多部门协同解决的综合性事项统筹协调和考核督办权,下沉资金、人员的统筹管理和自主支配权。区委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支持、保障街道充分行使统筹管理权,职能部门派出机构要主动接受街道统一领导和指挥调度。

7.构建实体化街道综合执法机构。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强化街道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责,整合现有站所、分局执法力量和资源,组建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街道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加强对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执法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确定行政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除中央明确要求实行派驻体制的机构外,区直部门设在街道的机构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继续实行派驻体制的,要建立健全纳入街道统一指挥协调的工作机制,工作考核和主要负责同志任免要听取所在街道党工委意见。及时清理、修订、完善不符合基层实际和发展需要的法规及政策规定,为综合执法改革提供制度保障。

8.规范整合基层治理力量。推动基层管理资源和工作力量向网格下沉,建立以街道为主体、以网格为基本单元、以街巷长为统领的基层精细化管理体系。全面推广街巷长、“小巷管家”做法,将街巷长、“小巷管家”和网格员、协管员、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社区专员等基层力量统一纳入网格化体系“组团式”管理,统一调度使用。完善管理服务事项标准和流程,实现管理服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加强对各类协管员队伍的规范管理,逐步建立市级全面统筹、区级总体负责、街道集中管理使用的协管员队伍管理体制机制,整合市级部门协管员队伍建设经费并统一打包下拨各区,由各区统一组织协管员招录和培训,并下沉街道社区统筹管理使用考核(统称为“城市协管员”),市、区两级原则上不再保留协管员队伍。

9.改革基层考核评价体系。建立街道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定期以街道为单元对公共服务、城市管理、生活品质、环境卫生、营商环境、景观风貌等进行综合评价,加强对街道工作的整体把握和分类指导。健全由区委区政府统一组织,以辖区居民满意度为主、以社区和职能部门评价为辅、监督检查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街道工作考核评价机制,职能部门不再单独考核。区委区政府要加强对职能部门落实“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情况的督查,并作为重要内容纳入绩效考核。街道定期组织驻区单位和居民代表对区级职能部门及其派出机构进行考核评价,考评结果占被考核部门绩效权重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同时作为干部人事任免、调动、奖惩的重要依据;对水、电、气、热、电信等公共服务企业服务情况进行监督,评价结果纳入公共服务企业绩效评价。以工作效果为导向,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实现基层考核评价简洁精准高效。引入社会评价机构,科学确立群众满意度评价体系,确保考核客观、公正、有效。

10.优化调整街道社区规模。调整街道设立标准,统筹考虑人口规模密度、地域面积、人文历史、街区功能、居民认同等因素,优化街道行政区划设置。优化调整街道界线,完善统筹协调机制,加强跨界地区规范管理。合理确定社区管辖范围和规模,重点对户以下的小型社区和户以上的大型社区适当调整。完善街道、社区名称评审设定制度,体现地名地域人文历史和居民认同感。

11.妥善解决城市化进程中的遗留问题。适应城市化发展需要,建立与城市化水平相匹配的管理体制,积极稳妥推进乡镇、地区办事处向街道办事处转制,完善和规范街道对农业户籍人口、乡镇对社区居民的管理服务政策机制,确保基本公共服务和日常管理的全人口、全区域覆盖。按照“撤村不撤社”的原则,由集体经济组织作为集体资产所有权主体代表,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在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的前提下,修订撤村条件和标准,加快推进城乡结合部撤村建居工作。加强城中村治理,完善土地管理、农转居等相关政策,探索建立地区公共服务管理经费由街道财政与村集体资产共担机制,将城中村移交街道统一管理,逐步解决管辖范围交叉、经费渠道不同、管理标准不一等难题。

(三)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

12.建立群众诉求快速响应机制。整合各类热线归集到市民服务热线,建立全市统一的群众诉求受理平台,实现事项咨询、建议、举报、投诉“一号通”。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市民诉求就是哨声,各街道要闻风而动、接诉即办。完善向街道、部门双向派单机制和职责清单,街道职责范围内能直接办理的即接即办,不能直接办理的,由街道根据职责清单统筹调度相关部门办理。市民服务热线以响应率、解决率、满意度为依据,对接办问题进行分类筛查和评比,定期通报排名靠后的街道和工作不力的部门单位。及时汇总涉及政策机制的共性问题,责成有关区和市级职能部门研究解决。拓宽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在发挥传统媒体优势的基础上,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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