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维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净化消费环境,近期,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宽城分局开展网络交易与广告领域全面排查。
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标准规定,金(银)箔金(银)粉类物质(以下简称金银箔粉)不是食品添加剂,不能用于食品生产经营。宽城分局立足监管职能,第一时间启动科所联动机制,落实责任,细化分工,对区域内以食品添加金银箔粉为噱头宣扬奢靡享乐、拜金主义等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广告宣传行为以及宣传食品中添加金银箔粉具有保健功能、治疗功效等虚假违法广告进行全面排查,同时对本地网络平台开展销售含金银箔粉食品情况进行自查。
此次区域内专项排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2人次,检查市场主体50户,检查品种20种。截至目前,未收到有关生产销售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交办、移送线索。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对网络食品经营平台进行监测,一经发现存在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将严厉查处。持续加强广告监管,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接收并指导属地市场监管所及时处置上级派发的关于“含金银箔粉食品”“可食用金银箔粉”商品的监测线索,严厉打击违法广告宣传行为,净化市场消费环境,倡导人民群众树立健康科学的消费观念,共同推动实现食品安全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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