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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带货有规矩西湖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网络

来源:网络广告 时间:2023/2/20

“这款喷雾可以消炎,能够缓解修护过敏皮肤病”,近日,在某平台的直播间内,一名主播正在热情推销一款喷雾化妆品,使用了“消炎”“缓解皮肤病”等用语,这一描述被网络巡查中的市场监管人员发现,他立即采取进行了视频固证并开展了核查。目前,西湖区市场监管局以涉嫌违反《广告法》第十七条:“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规定对其立案调查。

近年来,网络直播营销作为电商销售的新模式发展迅猛,展现出巨大发展活力和生机,但直播中也存在着营销无底线、虚假宣传、广告违法、套路促销、流量造假、假冒仿冒、侵权等问题,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制约行业健康发展。对此,西湖区市场监管局部署开展网络直播营销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行动,“截至目前,我们已摸排辖区个相关经营主体,%约谈辖区建档直播间运营机构,立案查处相关案件11起。”

如何破解直播电商治理问题?西湖区市场监管局重点强化数据查管,探索监管范式。执法人员抓住交易平台这个节点,结合注册登记信息,摸排全区涉及网络直播营销的经营主体个,建立起以微拍堂、蘑菇街等直播平台为主体的直播平台、直播基地、MCN机构、直播间运营者四类动态数据库,打造重点监管服务名单,推进绿色直播间创建和“亮诺”工作开展。

在厘清名单的基础上,西湖区开展网络直播营销监管操作性规范调研和制定工作,健全规范治管,优化行业生态。区市场监管局先后出台发布《网络直播营销活动负面清单》、《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审查提示》和《西湖区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等规范文件,扩大网络直播营销活动行业影响力,提升社会知晓度,为构建良好的行业生态打下坚实基础。区市场监管局还对辖区建档的87家直播营销经营主体开展了全覆盖约谈,要求各经营主体落实好第一责任,合法合规经营,持续加强从业人员法律素养。

同时,根据“服务”与“监管”共进,“预防”与“惩治”共抓、“平台”与“主体”共管原则,区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网络直播营利行为监督执法:一方面对重点对象实施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监管模式,通过对网络直播营销主体现场检查及线上直播的飞行检查,全面监管产品质量、价格、宣传等情况,广泛收集直播营销监测、投诉举报、舆情反映等信息,及时处置相关违法线索,截至目前,主动发现违法线索13个,立案11起,解决投诉29个,在线闭环处置派发交办的12个违法违规线索,实现交办处置%。另一方面,开展网络直播带货”食品监督抽检26批次,检测结果均为合格。整治过程中,西湖区市场监管局还以党建为抓手,由纪检监察全程参与,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力量,日常巡查、数字巡查与夜间突击检查相结合、分工负责与跟踪督办相结合,推进办案进度,规范网络直播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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