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举办
第三届应急管理新媒体作品
征集展播活动的通知
应急厅函〔〕71号
国家矿山安监局、中国地震局,消防救援局、森林消防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部机关各司局,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部所属事业单位:
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充分展示我国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工作改革发展成就,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定于年3月至年2月举办第三届应急管理新媒体作品征集展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要求
(一)作品内容。
1.聚焦应急管理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工作中作出的突出贡献,反映应急管理战线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岗位,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生动实践。
2.展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在防汛抗洪、抗震救灾、抢险救援等任务中的英勇表现和典型事迹,宣传英雄模范“刀山敢上、火海敢闯”的崇高精神,讲述“逆行者”的感人故事。
3.刻画应急管理人忠诚履行职责使命,在深化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开展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提升应急保障水平、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崭新成就和形象风采。
4.围绕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全国消防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和重点工作安排,结合季节天气变化、自然灾害和事故发生规律特点,策划制作的新媒体应急科普作品。
5.体现安委会、减灾委成员单位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责任,积极开展监督检查、抢险救援、灾后重建、宣传教育等工作情况。
须为年内创作并在新媒体平台发布的图片、音视频、互动类作品。
(二)作品类型及技术标准。
1.图片类:主题鲜明、寓意深刻、感染力强、传播力广,充分体现应急管理特色的图片作品。具体包括摄影、图解、漫画、海报等。要求格式为JPG或PNG,单幅作品不小于1M不大于5M,需提交相应图片说明。
2.音视频类:创意新颖、语态生动,艺术表现力强,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在广大网民中能产生强烈共鸣和正面影响的音视频类作品。具体包括微电影、微纪录片、短视频、动漫、歌曲MV、快闪视频、公益广告、Vlog等。要求视频画面清晰、声音平稳、特效适当,时长不超过15分钟,视频分辨率≥P,建议采用MP4(H.编码)视频格式,并提供相应文字脚本或音视频简介。
3.互动类:交互设计色彩协调、页面美观,有较强的创新性、观赏性、导向性的互动类作品。包括H5、VR/AR、小游戏、电子杂志等。需提供作品链接、相应文案和宣传海报。
二、征集要求
(一)征集时间。年3月至12月。
(二)组织方式。国家矿山安监局、中国地震局,消防救援局、森林消防局动员本系统积极参与,作品以局为单位统一报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动员所属单位、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减灾委成员单位等积极参与,作品收集后统一报送;部机关各司局、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部所属事业单位由本单位综合部门组织报送。作品以每季度最后一周为节点集中报送(年一季度作品于4月25日报送),报送时要确保作品技术标准符合本通知要求。
(三)报送方式。各组织单位填写“第三届应急管理新媒体作品征集汇总表”电子版,与作品一并发送至邮箱:YJGLB_WLC
.转载请注明:http://www.0431gb208.com/sjszlfa/1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