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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米施密茨等针对智能合约的在线争议解决

来源:网络广告 时间:2023/6/23

信息源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针对智能合约的在线争议解决

OnlineDisputeResolutionforSmartContracts

艾米.施密茨*科林.鲁尔*著郭文利*译商舒*校译

摘要:尽管区块链智能合约在现行法律中的地位存在争议,但它却悄无声息地彻底改变了传统交易。同时,关于智能合约的纠纷是难以避免的,争议双方也需要处理智能合约问题的方法。这篇文章不仅解决了这些问题,并且建议合同方转而利用在线争议解决(“ODR”)方式来高效和公平地解决智能合约纠纷。进而,该文指出了当前区块链ODR新兴企业的收益与挑战,并向设计者给出了解决这些挑战的具体建议,融合ODR以提供不会妨碍智能合约效率的解决方法。此外,该文也提出了重要警示和问题,以确保解决方式在较长时期内的公平和透明。

关键词:区块链;智能合约;在线争议解决

I、引言

众所周知,技术正在扰动包括法律在内的诸多行业。事实上,技术正在大幅地改变交易处理的方式。之前,大部分交易是人们面对面完成的。如今,我们却希望通过电子合同在线完成大部分交易,通过点击“接受”键确定协议。甚至公司领导们现今也使用邮件和短信来谈判交易,他们最终通过类似“DocSign”这样的电子签名服务系统在线“签署”文件。

当前,虽然我们已经适应了这些新类型的在线合同,但区块链上的“智能合约”还是将范围远推至数字时代。与传统或者通常意义的电子合同不同,智能合约在本质上是计算机代码。那些没有代码背景的人们难以真正理解智能合约,而它们却被传播至遍布全世界的区块链节点中。换言之,智能合约是由分布式账本(区块链)上包含计算机代码算法的“节点”组成的。确实,试图在一篇文章的引言中归纳出一个智能合约的说明并不现实,故而我们将会在这篇文章的第二部分给出更多的说明。

尽管大多数人并不能完全理解智能合约,但关于智能合约的应用却正在形成热议。未来主义者预言智能合约将会提高效率且解决交易信任问题。智能合约也许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通过数字化自动履行或者支付来消除人们对于复杂而昂贵的信用证、债券以及担保协议的需求。例如,共识会议(由美国区块链与加密资产公司CoinDesk举办的年度峰会,译者注)汇集了数以千计像联邦快递(FedEx)这样的对区块链感兴趣的工业界领导,联邦快递公司正在探索将区块链应用于物流中。而且,在会议上微软(Microsoft)宣布了云区块链工作台,汽车生产商雷诺(Renault)披露了利用区块链进行供应链管理的计划。瑞波币(Ripple)宣布将通过一个新的X-Spring计划扩展瑞波虚拟货币,并通过邀请说唱歌手SnoopDogg在会后的瑞波币社区之夜上进行表演成功地吸引了人们的眼球。

尽管如此,这些新方式也产生了新难题。正如在线纠纷解决之父伊森曾经指出的:解决纠纷的技术力量已被产生纠纷的技术力量所超越。关于智能合约代码以及内容的异议也将会无可避免地产生。贸易纠纷将会在区块链上的信息中产生,智能合约也可能会被错误的数据操控,这都需要快速和有效的解决方式以避免大量的经济损失。例如,一项年的研究披露,每行代码中就存在个错误。推及至智能合约,这意味着许多智能合约也许并没有被准确编译以涵盖合同双方的原本意图。确实,程序员也许会因为不准确的智能合约导致的责任而被诉讼,或者黑客因为侵入或者操控智能合约而被控告。

同时,目前也不存在适用于智能合约的语义准确而清晰的法律规则体系。民法仅认可书面或者格式合同,依靠法律选择的普通法合同规则也不适应分布式区块链模式。而且也很难把要约、承诺以及对价这类概念硬塞进智能合约的体系里。此外,在判定是否构成成文法上的欺诈时,也很难说代码的运行是否符合“书面”的要求,智能合约的加密密钥是否构成双方的签名。

即使一个人能够通过民法以及合同法原则构建支撑智能合约的协议,也并不意味着经典规则能够在发生问题时提供救济。对于那些想阻止或者撤销执行的合同当事人而言,针对智能合约能有什么救济方式呢?假如这是一个传统合同,合同当事人可以在法院撤销它,但区块链上的智能合约却提出了一系列截然不同的挑战。智能合约的履行是自动的,代码也是恒定的。再者,在现实意义上这些为大多数人在正常交易(或者“类似情形”)中所理解的议定条款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合同”,因此,使用者也许会有不同的期待,这意味着纠纷将不可避免。

那么,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当事人能去哪里解决他们的智能合约纠纷呢?诉讼似乎是无意义的,因为是否适用或者如何适用合同法,由什么法律规制这个交易,能够收集什么证据用来裁决相关事项都是不清晰的。线下诉讼也会损害智能合约的效率和适用程度。况且,智能合约的匿名特征以及在线流动性导致难以确定真正的合同当事人。智能合约的分布式特性也限制了法院行使管辖权或者决定法律选择的能力。此外,也难以想象在救济的方式是撰写新代码来更新部署在区块链上的智能合约时,法官们会如何裁判。

故而,解决智能合约纠纷的困境依然存在。法院和传统程序确实难以处理智能合约纠纷,这使得创造未来显得尤为迫切,正如比尔盖茨(BillGates)的名言:“让我们去创造明天而不是忧虑昨天发生的事”。因此,本文展望了一种针对智能合约纠纷解决的方法,并建议将在线纠纷解决(“ODR”)植入智能合约以高效和公平地解决由它导致的纠纷。本文也提出了开发者和政策制定者在建设这些ODR解决方案时必须仔细考虑的警示。

本文提出智能合约所面临的困境并提出解决方法。相应地,文章的第二部分将会回顾并且提供更多关于智能合约发展的说明和背景,以及它们在加密货币业发展过程中是兴盛起来的;第三部分进而解决智能合约复杂性以及它们在现行法律下的地位问题;第四部分扩展去思考解决智能合约问题新方法的对策;这些将包括对当前创新以及将ODR融入区块链以提供快速公平解决纠纷策略的讨论;第五部分将会对政策制定者和商事主体提几条在建设ODR解决方法时应注意的警示,并将展望下一阶段充满活力的智能合约解决方法;第六部分将会概括结论。

Ⅱ、智能合约的兴起

A.合同VS.智能合约

智能合约正在引发困惑。很多人对这个名词已有接触,但他们并不清楚它意味着什么,也不清楚为什么智能合约是革命性的。为解决这些问题,首先需要解释智能合约是如何工作的,它们能够带来什么好处,以及为什么智能合约能够为特定场景下安全高效的交易提供更好的选择。

几乎每一个人都知道一份传统法律合同的必备要素。无论我们是从OfficeDepot的货架上购买《商务合同入门》还是向一个老字号律师事务所支付数千美元来洽谈一份合同,我们通常都理解“协议”,也可称之为合同。大多数人将合同视为一份文件,它详细列举了合同方达成的共识,这些共识包含了受法律约束的合同方预期。无论它是一个开立银行账户、购买股票的合同,还是经营饭店的合同,大多数人认为合同的构成要件包括要约、承诺、对价、以及底部的签名和日期。

达成和履行合同的类型与司法体系密切相关。司法执行是最后阶段。相应地,假如合同一方违反了条款,合同另一方就能到法院要求违约方履行合同或者支付违约损失。此外,假如合同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解释存在分歧,法院有权辨识双方的合同,有权作出关于双方义务的最终决定。这是一个纯人工的程序,通常包括昂贵的律师费用以及缓慢运行的法院系统。

然而,在数字化时代,传统合同模式正在改变。诚如上述,在互联网上购买货物和服务时,许多消费者每天都单击按钮并“接受”他们从未读过的条款来达成协议。一项年至年的关于终端用户协议的研究表明,在线合同已经成为普遍接受的形式。与此同时,它们已经变得越来越冗长,并对消费者越来越不利。尽管如此,法院通常都以效率的名义普遍执行了这些“点击”和“浏览”合同。在某种意义上,假如消费者终止接受未能读懂的不利合同的约束,那么将会被视为是消费者自己的过错。

相比于传统纸质合同以及电子合同,智能合约绕过并忽略了法律模式。司法执行也不是它的最终阶段,智能合约代替支付律师费用来书写充斥复杂法律术语的纸质文件,双方转而利用技术在代码中起草协议,由此,在协议中不存在关于双方义务的模棱两可之处。这些协议不包含处理文件的琐碎工作,也没有底部的签名墨迹。取而代之的是包含布置每一项任务以及可能事件的“假如/那么”条款的计算机程序。这些计算机程序一旦被创设并被双方正式接受,它们就能够在云端自我履行和运转。对关键履行指标的持续监控决定了在何时其中一个“假如/那么”条款突然从假的变成真的,并触发自动履行。

通过自动履行,智能合约能够提升许多类型合同的效率。这些合同包括租赁、知识产权、金融、航运以及制造合同。当条款及其履行已经事先确定并设置于计算机代码的每一个“假如/那么”规则中时,合同当事人就无需担心面对低效的诉讼或者为款项支付而战斗。假如事件“x”发生(例如,打开一个网站),那么“y”就出现(例如完成支付)。把这些植入不可更改的计算机代码中,再加上履行——支付保证,那些握手言和的传统交易中常见的信任问题就迎刃而解了。再者,这意味着智能合约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取消对复杂而昂贵的诸如信用证、债券以及担保协议等确保支付措施的需求。

B.区块链在智能合约中的角色

支撑智能合约的关键技术就是区块链。区块链是散布于互联网上的分布式账本(就像一个分布式数据库)。它允许数据进入系统并被存储于位于全世界的诸多不同的节点中。当一份文档被放进区块链,它就会被复制到每一个存档节点中,因此,即使因某种原因损坏了一半的节点,数据仍然是可以获取的。想象一下,假如你拥有一台笔记本电脑,你在这个电脑上所写的任何东西都将会被准确无误地复制到全世界的其他笔记本电脑上(并且在那些笔记本电脑上书写的任何东西也都将会出现在你的笔记本电脑上)。即使你的笔记本电脑被损坏了,世界各地的其他笔记本电脑仍将会拥有你写在其中的任何东西,因而内容将永远不会丢失。

再设想一下,假如存在管理什么东西可以被写入笔记本电脑的全球规则。假如某个人试图不按规则在笔记本电脑中写入一些东西,那么所有其他笔记本电脑都将会拒绝它。这是区块链的另外一个特征:假如有人未按照网络规则提供更新信息,那么其他节点将会评估贡献并且决定不遵从更新的信息,因此,这些更新的信息将不会被添加到最终账本中。故而,哪怕之前存在提交虚假的或者编辑过的信息的可能,这些信息也极难进入区块链。而且,遍布区块链所有节点的协调变化规则非常复杂,以至于任何可能的黑客在它们面前都将会面临几乎无法克服的挑战。

这使得植入区块链的智能合约极其强大。诚如上述,智能合约是能够自动履行的计算机程序,但只有当程序员将智能合约放入区块链中时它们才会变得更安全。智能合约消除了对纸质文档,湿漉漉的墨水签名以及大部分法院的需求。这种建立在区块链和智能合约之上的新系统通过代码来履行协议取代了法官和监狱。因为系统本身建立了履行基础,所以在很大程度上司法和法律规则变得毫不相关了。

在这个新结构中,一个计算机网络管理了遍布司法辖区的所有合同。这意味着合同信息并不存储于一个易受停机和黑客侵害的中央位置中。这在增强隐私和安全的同时,还能够提升信任和执行力。区块链还提供了加密的公钥和私钥,它们是由网络提供的区块链基础身份号码。

尽管如此,区块链并非不可侵入。它虽然比通常的云端系统更安全,但依然可以被“侵入”,并且也有其自身的风险。区块链的支持者声称分布式存储是“不可改变的”“安全的”以及“去信任的”(指利用区块链技术的当事人不需要相互信任,也不需要可信任的第三方即可完成交易,译者注)。然而,黑客可以通过操纵诸如“硬分叉”(hardfork)的技术从根本上创造一个区块链的复制品,这个复制品可能允许不诚信的合同方操纵数据并从根本上“窃取”信息。事实上,一个良好运行的“硬分叉”甚至可以让一个区块链易于被侵蚀和崩溃。

与此同时,区块链正按照一种可使其较少受攻击的方式发展,并因此更加可以依赖和信任。区块链的发展已经远远超越了它在像比特币一样的加密货币中的最初样子。区块链的核心目标是创造一个自我管理的网络,该网络能够在没有第三方(指法院和管理者)监督的情况下在两人之间转让财产。然而,最初的比特币系统已经在类似以太坊的新平台上被改进了,建立在最初的比特币架构上的以太坊可以允许更快的执行以及更灵活的整合。这是技术说的一个进步,但把门开太大也可能使越来越多缺乏经验的程序员成为智能合约的撰写者,可能会增加代码错误以及程序错误的风险。

这些风险并未减缓区块链的兴起。在年,风险资本向初创阶段的区块链公司投资了十亿美元。同时,区块链公司在首币发行(“ICOs”)中发行了50亿美元,如今这种募资已经被证券交易委员会认可,并被作为证券加以管理。其它比较著名的方案包括“迪拜区块链战略”,它是迪拜未来基金和智能迪拜办公室所有的共同主导的方案,这个战略将使迪拜成为年前第一个实质性运营区块链的城市。因此,迪拜计划将所有的重要记录转移到区块链上去,这些记录包括健康记录、所有权转让、验证数据证明、遗嘱,和金融以及货物交换相关的数据。

在尝试利用区块链来取消中间环节以提高运营效率、降低成本方面,迪拜并不是个例。例如,律师事务所正在设立区块链部门。他们的商业顾客正通过诸如项目协议联盟的重要场所体验区块链。同时,像IBM一样的主要的科技公司以及像电气与电子工程师协会(IEEE)一样的标准设定组织正开始为智能合约设定通用数据以及运行标准,这对于人们广泛接受智能合约非常关键。事实上,90%的澳大利亚、欧洲以及北美的银行正在“体验”用区块链验证和交换金融“信息和财产”。此外,25个政府正在试点区块链平台。

尽管如此,区块链仍处于它的婴儿期,在它真正成规模之前,它还需要获得信赖和接受。对竞争者而言,他们还需要花些时间在系统问题、数据问题以及确保系统运行的投资问题上进行合作。然而,区块链技术正变得越来越有活力,越来越容易获取,它是推动智能合约更广泛应用的组成部分。

C.正在出现的新标准

在过去的几年里,智能合约已经进入了主流群体。RocketLawyer宣布了一项与智能合约先行者OpenLaw以及区块链发展者ConsenSysd的合作,该合作将以区块链为基础的产品放到在线消费市场去。合作中包括一个将RocketLawyer的合同与以太坊的区块链连接起来的“火箭钱包”(RocketWallet)。不久之后,RocketLawyer的竞争者LegalZoom公布了和Clause公司的合作并向它们的消费者提供以区块链为基础的智能合约。美国两家最大的在线法律服务公司正在采取措施在日常法律服务中推动区块链和智能合约,当这样的举措成为主流时,转向智能合约就非常重要了。

这些最近的行动同样重要,因为它们表明了智能合约是如何与标准货币融合的。换言之,这些行动为那些尚未使用加密货币的人们打开了通往智能合约的门户。诚如上述,区块链智能合约最初衍生出了像比特币和以太坊那样的虚拟货币。相应地,为了参与智能合约,一个人必须拥有这些虚拟货币。然而,像上面提及的OpenLaw这样的企业却允许个人和小企业在不利用任何加密货币的情况下应用区块链智能合约。它们可以自由地使用美元和英镑(指作为区块链世界中的“法定货币”)。因此,这些工具可以允许几乎每一个人使用智能合约,即使它们对区块链毫无所知,也不拥有加密货币。

总而言之,大公司和小公司都一样正在努力促使智能合约成为新标准。将区块链协议融入每天的法律任务中是朝那个方向迈进的一大步。个人能够利用这些技术在不需要传统安全交易的前提下建立可信支付。个人也可以在日复一日的诸如雇佣合同、租赁协议和遗嘱类的法律问题上使用智能合约。一旦这些做法达到一定程度,就必然会在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遍地开花。

III、围绕智能合约的复杂性与冲突

A.不清晰的法律地位

尽管围绕区块链潜力的热议不断,但智能合约仍然会引起许多难以回答的问题。毫无悬念,也将会出现关于合约代码和履行的难以预知的纠纷。诚如上述,甚至存在虚假数据错误触发或者不能触发智能合约条款的风险。这些可能会导致大量的经济损失。计算机编程人员或者编译人员也同样会因为编写了错误代码而面临责任。当黑客可能尝试操控数据来有利于一方或者另一方时,与智能合约起草者合作的程序员可能会因为创设不准确的体系化合约而面临损害赔偿。

同时,也不存在适用于智能合约的明确而清晰的规则体系。“合同法”的核心是达成合意的理念。这种达成合意的理念需要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有意识转移的一些有效交流。和任何合同一样,智能合约的当事方想必也将会在构成代码基础的条款上达成一致。然而,如前所述,智能合约在转换成代码时,是不具有传统合同中那样形式的。这意味着合同当事人也许很难明确代码是否准确的记录了它们的协议。按照这种方式,智能合约缺乏传统体系中书面合同的常规预警、证明以及沟通功能。

因其特性,智能合约是在法律体系之外达成了协议。也因此,智能合约可能允许合同当事人规避法律规则。这就是为何律师们会争论智能合约是否是法律意义上的“合同”。在普通法中,代码是否构成真正的要约、承诺以及对价是不清晰的。民事律师们随后争论是否存在足够的文献证据来支持法律执行。而且,在这篇文章撰写时,尚没有一家美国法院曾经审查过区块链或者智能合约。也没有先例。

此外,诚如上述,即使一个人通过回顾最初的文档解决了合同信息问题,那么管辖权和其它法律问题也会成为智能合约诉讼的障碍。区块链智能合约通常是匿名的,并且当智能合约使用加密货币时它们会变得更加匿名化,由此使得发现用户或者他们计算机的身份变得几乎不可能。如果不知道合同当事人的身份和住所,法院就不能利用建立在最低联系或者客观存在基础上的传统规则行使管辖权。

此外,即使法院能够确定对合同当事人的管辖权,它也将难以理解一个智能合约,因为代码是写来被编程员理解的,而不是律师和法官。同时,法院也很难介入阻止或者撤销自动化的合同履行。而且,也很难想象法院将如何填补智能合约的空白,特别是在区块链通常不允许修正的情况下。

即便如此,一些人声称将会创设区块链管理标准来增强“技术以及法律和规则环境中的信任”。他们保证政府或者发布规则的标准团体将会管理智能合约。在美国,一些州开始引入或者通过关于智能合约履行的立法。一些评论家也已经提议将法律规则编入区块链合同中。

然而,伴随这些关于政府管理观点的问题是,区块链技术正以飞快的速度发展。同时,传统法律体系反映迟钝,行动缓慢。而且,规则必须国际化并被广泛接受,因为区块链合同是跨管辖权和国际化的,是在不同国籍合同当事人之间的。

相应地,智能合约需要有自己的争议解决系统。人们对智能合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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