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国家网信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5月24日,《办法》施行前夕,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召开网络直播营销消费者权益保护推进会。
会议邀请了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省消保委副主任李沐,湖南卫视主持人、省消保委常委汪涵以及我省各行政职能部门负责人、高校专家学者、律师代表、电商及直播平台的龙头企业等20余位代表出席会议。会议由省消保委副主任兼秘书长吴卫主持。上海市海华永泰(长沙)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屈芳作为湖南律师代表受邀出席该会议并做主题发言。
屈芳律师提出,我国的法律是成文法它不同于欧美的判例法。成文法在诸多方面都有极大的优点但不可否认成文法的法律条文出台相比司法实践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同时成文法的“法无禁止则可行”原则也需要执法部门有一定的前瞻性。因此,在讨论直播行业兴起后如何保护消费者权益之前,先搞清楚直播行业是如何兴起的,又会如何发展就显得很有必要了。随后,屈芳律师从三个层面对该主题进行了展开。
互联网生态的演变为什么会催生“直播带货”
现在很多人不理解直播带货的风口是怎么突然就起来的,其实互联网商业生态的持续演变,无论是早期门户四大家的贴片广告模式还是QQ、的交叉补偿、转移支付模式,以及当下两微一抖一头条追逐的“直播带货”模式,其基本的商业逻辑从来都没有改变,从始至终都是“流量变现”。何种形式能活下去活得好只取决于这种形式是否创造了价值。
那么直播带货的价值是什么,在很多人眼里直播就是喊几句“全场最低价”。但屈芳律师认为“低价”只不过是直播带来的结果,而不是催生直播兴起的原因。直播带货真正的价值是从“专业度”和“信任度”两个维度解决了消费者分散选择的低效率问题。
也就是说,优秀的直播团队依靠专门的品控部,负责对货物的品质进行甄别、把控、遴选以此解决专业度的问题。同时直播的主播通常都是有人格魅力的IP,他们用自己的知名度为货物的品牌做信誉担保,这就解决了信任度问题。一旦专业度、信任度都没有问题时,消费者就会用买买买的方式给主播投票。于是,主播的粉丝越来越多,影响力越来越强,直播团队与上游生产厂家的议价能力就越来越强,结果就是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格就越来越低,直播团队创造的价值越来越大,最后促成了直播成为当下互联网流量的宠儿。
“直播带货”这种商业形态会向哪个方向发展
关于“直播带货”会何去何从,屈芳律师直接给出了她的答案“任何一个行业只要持续发展,就一定会细分出无数的细分市场,无一例外,也包括直播带货”。
屈芳律师指出,这一点只要回顾互联网20年发展就能看得很清楚。当天参加活动的所有嘉宾都经过以网易、新浪、搜狐为代表的互联网门户1.0时代。那时的上网意味着就是打开这些门户浏览信息,在需要拨号上网的时代打开一个页面不卡顿就不错了,如果想挑选自己喜欢的内容看几乎不可能。
但很快这些大而全的门户网站就不能满足需求了,各种垂直领域的网站迅速风起云涌。男人爱车、女人要美、孩子要聪明,于是出现大量垂直领域的头部网站和APP。
直播行业也一样会大浪淘沙。当下一个主播上卖飞机、下卖袜子的时代会很快过去,主播卖的东西越多,品控就越难,IP就越稀释,定位就越不精准。随着消费者越来越个性化,时间越来越宝贵,会倒逼直播行业走向细分。消费者买你不仅仅因为你价格低,更可能因为播主在这个行业比任何人都懂,即专业性和信任度在同一个主体上重合了。
比如,由汪涵主理的“向美好出发”直播工作室,在这股直播洪流中就始终坚守“国货精品”的定位,持续通过优质的内容生产与技术连结持续迸发出更多的价值与可能性。
站在未来看“直播”该如何保护消费者权益
最后,屈芳律师指出,当“直播带货”的哲学三问“我是谁?我从哪里来?要往哪里去?”有了答案。也看到了直播带货的核心是“专业度”和“信任度”,且行业还想进一步走向细分。人们就可以站在未来更清晰地看懂当下“直播”为何大热。
对于如何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屈芳提出了3点建议。
第一,从直播间运营者和直播营销人员品控能力的“专业度”着手,将该环节的监管前置,确保直播品控的专业度不因为主观或客观原因出现问题。比如,辛巴直播的燕窝事件就是因为其品控团队在“专业度”环节出现了问题,这一点是可以通过职能部门的监管前置,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有效解决的。
第二,从直播间运营者和直播营销人员的“信任度”着手,依托大数据对直播营销人员线上直播带货的实时弹幕、评论以及媒体、自媒体对该播主的网络舆情进行监测分析,通过数据的可视化一目了然洞悉消费者在直播购物时的情绪倾向、吐槽的槽点、改进的诉求以及消费者对本次直播购物整体的好评率、满意度等。一旦大数据显示直播营销人员或者运营者的“信任度”出现滑坡,职能部门能提前预警、提示甚至提前介入,并且该技术已经是成熟技术,在马栏山版权保护大数据服务中心已经广泛运用,比如对全国各大省级卫视多档综艺节目进行受众画像,通过网络数据就可以清晰勾勒特定节目观众的年龄阶段、性别比例以及情感偏好。
第三,鉴于直播行业的必然细分,行业从业人员的持续壮大。屈芳律师提出,可以进一步依托大数据的技术和新媒体的渠道,对各直播间运营者和直播营销人员的“专业度”“信任度”按照算法指标进行加权计算后,以榜单排名的形式通过新媒体渠道对社会发布,让各团队的“综合指数”实时化、透明化,推进行业自律及优胜劣汰,从根本上保护消费者在直播购物时的消费体验以及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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