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广告法,我想大家应该都不陌生,因为就有很多典型案例,在互联网上产生了广告法违法。不知道大家是否还记得今年8月24日,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一批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其中第一例为“李某发布违法广告案”。随后一阵热搜,一时间让李诞罚款87万的话题热了。当然热不热都是旧事了,今天就要和大家普及一下从事互联网销售、广告和文案发布,哪些用词不可随便用。
笔者作为一个互联网从业者,一直都遵纪守法,经常会去回看一下广告法内容,在互联网上要是有任何销售、广告类的行为,或者发布一些文案,应当坚决支持并做到如下三大点:一、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二、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三、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从事广告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诚实信用,公平竞争。
这三点是基本原则,还有很多细节,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年修正本),在本文中,笔者要把一些可能会不小心用到的一些词汇编成表格出来,仅供大家参考。如果涉及了这些词汇都是能违法的。
违禁词表格,欢迎补充当然了,其中有一些词汇,在获得一些认证后,是可以使用的,比如:“国家级”,造句成“国家级科技企业……",是必须要有这样的认证证书或者机构认证的,如果是不存在的评级,只是乱加词汇,就是违法。有些词汇常用造句就没问题,比如”一天“,常用这一天真累啊,这些没问题;如果说这个折扣一天结束,那是不行的,因为没有限制时间。
所以说,我们在编辑广告语,做文案宣传和销售活动的时候,一定要切记多注意一些广告法违禁词,这些词汇都有很多文本档案,我罗列的表格也算齐全,组词时一定要真实、不欺骗、不误导和诱导,遵守法律法规。
让互联网安全健康发展,是我们大家都需要努力的,相信你我共同建设,一定会有个遵纪守法、安全健康的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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